恢复“爵位制”:一个好大喜功的假想- -| 回首页 | 2006年索引 | - -博客美女李冰冰

复杂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广告商:想在个人博客上做广告,但却不知道把钱给谁。

陈彤:“博客上的广告应该属于网站。因为网站为了提供博客服务,付出了大量人力、财力。”“不会允许单个的博客直接拉广告。”

徐静蕾:在她的博客上上广告应该和她的公司她的经纪人谈。

董路:“至少从最开始的角度来讲,是他们找我写的,包括徐静蕾,包括李冰冰,包括韩寒,包括郭敬明。”

目前博客能看到的盈利还只是点小钱,博客网站和博客写作者(确切的说是名人博客)的关系就变得有些微妙起来。

朋友合伙做生意,生意做好了会散,做差了会散,做的不好不坏还会散……这是定律。

博客网站和名人博客好一点,但好不到哪儿去,店大欺客,客大欺店,怕就怕店和客都大,那就看谁能沉得住气。

方兴东说“徐的千万点击并不可能让人看到博客真正的赢利模式”,那是因为……千万点击率的博客没出现在BOKEE上。

新浪现在有2500个名人、明星博客,且在不断增加中,假如有广告商愿意、乐意在其中250个个人博客上投放广告,新浪能索性大方地同意吗,反正也没多少钱。

问题是新浪不会答应,因为“付出了大量人力、财力”。

而新浪的最初目的没打算靠博客赚钱,而是借博客“产生巨大的流量,借机获取附带的商业价值。”

这就有点自相矛盾了。

央视的《经济半小时》做了一个专题,说的就是这个事。

新浪短时间不会对博客内容进行收费尝试的,哪怕谈好了和SP与作者的分成。一是时机不成熟。二是读者对阅读博客内容的依赖性还不够高,没形成习惯。三是不愿贸然冒险,给其他网站留下可乘之机。

洪波在自己的博客上做了和讯的广告,报道说“引起了一些争议。”

争议个球啊……广告放在人家自己的博客页面上,没有人硬逼着你去点。

【作者: 韩浩月】【访问统计:】【2006年02月25日 星期六 22:19】【 加入博采】【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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